汪浩:扎根基层守初心 忠诚为民护平安
2026-01-07 09:18:22
汪浩,男,汉族,199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新港派出所民警,二级警司警衔。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汪浩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扎根基层、服务一线,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生动诠释了新时代青年民警的初心使命,展现了公安队伍的优良形象。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在政治淬炼中锻造过硬品格
汪浩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他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日常工作中,他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面对复杂严峻的治安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他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和坚定信念,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入党誓词和入警誓言,展现了新时代青年民警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勇于担当、敢打必胜,在打击犯罪中彰显锋利刀锋
汪浩始终将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作为天职,面对违法犯罪活动,他冲锋在前、敢打敢拼。他注重分析研判辖区治安形势,针对季节性、多发性案件特点,采取精准打防措施。2025年夏季,针对农忙时节涉农案件多发的特点,他带领警组加强巡逻防控,快侦快破农机配件盗窃案,及时为农户挽回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在办理涉案金额高达68万余元的接触式诈骗案中,他展现出过硬的业务素养和坚韧的意志品质,与战友们连续奋战,辗转多地,最终成功打掉犯罪团伙,追回大部分赃款,受害群众专程送来锦旗致谢。2025年以来,他主办或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80余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5名,治安处罚70余人次,形成了强大震慑,辖区可防性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明显,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心系群众、根植人民,在服务基层中厚植为民情怀
汪浩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将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他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足功夫。2025年7月,他成功处置一起因企业岗位调整引发的欲跳楼轻生事件,不仅避免了悲剧发生,还促成了劳资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全年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警务围着民意转”,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学校和居民家庭,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他特别关注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定期上门走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法律咨询。他还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微信群、社区公告栏、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开展防盗、防火、防诈骗宣传,指导群众安装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辖区电诈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他的真心付出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人小汪警官”。
勤学善钻、锐意进取,在实践磨砺中练就过硬本领
汪浩深知公安工作专业性强、挑战大,始终保持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他利用工作之余,系统学习法律法规、侦查技巧、群众工作方法等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派出所,他是公认的业务骨干,无论是案件办理、巡逻防控,还是信息采集、群众工作,他都力求精益求精。他善于总结经验,将办理的成功案例转化为实战教案,与同事们分享交流,带动全所民警共同提高。面对新型犯罪手段,他主动钻研,在办理“空中打宝”新型网络赌博案时,短时间内掌握了该类案件的取证要点和侦办思路,为案件顺利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还积极参与分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多次取得优异成绩,展现了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良好的综合素质。
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在廉洁从警中涵养清风正气
汪浩同志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各项警纪警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他作风正派,生活朴素,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保持了人民警察的清正廉洁本色。在工作中,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处处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先,经常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加班加点毫无怨言。他关心同事,乐于助人,在队伍中营造了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他的敬业精神和优良作风,得到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汪浩2023年6月,被评为首批全省公安月度“民警之星”;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被繁昌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25年11月,被授予个人嘉奖。
汪浩是一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作风扎实、深受群众爱戴的优秀青年民警。他从警时间虽不算长,但以坚定的信念、过硬的本领、无私的奉献,在平凡的基层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黄凡)
责任编辑: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