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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走进商家 宣讲头盔安全

2023-02-21 09:55:15

  3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按照《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落实警告及罚款。连日来,芜湖市各级交警部门正在展开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市民群众知晓率。2月17日,繁昌交警大队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商家,积极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并向进店购买电动自行车的群众讲解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以及交通安全法规。(记者 胡芳 文/摄)

责任编辑: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