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聚焦 >正文
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分工方案
2021-09-09 09:03:06
一、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分工安排表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职责:
1. 负责指导本区域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2. 督促指导本区域县、镇、村三级林长和市直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3. 指导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协作机制;
4. 协调解决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生态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问题。
责任编辑: 赵倩